小鹏汽车车主因发布诋毁言论被判道歉并赔偿

2025-02-11 19:57

2月11日,小鹏汽车法务部发文称,广州互联网法院就张笑天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作出判决。法院认定张笑天发布不实视频、捏造诋毁言论,构成对小鹏汽车的名誉权侵权,判令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。2024年7月,张笑天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多条诋毁小鹏汽车的言论,并在小鹏汽车广州海珠店门口拉横幅,内容包括“售后超级差!谁买谁后悔!”“智驾出车祸!谁买谁上当!”等,并在案涉车辆车前身张贴含有“小鹏 工业 塑料谁买 谁上当”纸张的图片。法院认为其言论具有发泄个人情绪的目的,存在侵权主观恶意,客观上会造成小鹏公司的社会评价降低,构成对小鹏公司名誉权的侵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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